发布时间:2026.04.17
根据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科技部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评选表彰的通知》要求,现将我单位推荐并通过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初审的先进个人(集体)予以公示。
胡兰(工作单位:公安部鉴定中心),拟授予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状。
公示时间:2026年4月17日至4月24日16:00
公示期间,干部群众可以通过电话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方式,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。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,提倡实名反映,以便了解核实。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,履行保密义务。
联系电话(传真):010-66269520
电子邮件:fyxh6626@sina.com
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推选工作小组
2026年4月17日